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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在农安县范围内街路行驶需满足什么条件

时间:2022-06-16 15:0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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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内容:农安县烧锅镇居民咨询有车辆牌照的两轮电动车是否允许上路?请相关部门按照政策帮助解答。 

  投诉时间:2022-06-10 11:17:43 

  承办单位:农安县人民政府 

  办理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7258-2017《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此文件相关规定仅适用于农安县范围内)规定:“电机动车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25km/h,电动车不得提供动力输出;转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并且,允许上路的电动车类型应为符合国家标准,获得CCC认证证书和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合规二轮、三轮、四轮电动车。 

  按照要求,市民如果驾驶超标电动车应该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保险牌照和合格证发票方可允许在农安县范围内街路及乡级以下道路行驶,但不得在国、省、县级公路行驶。 

  回复时间:2022-06-13 08:5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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